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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快三 - 凤凰快三

来源:凤凰快三2024-02-02 17:48

  

迈上新征程 创造新伟业******

迈上新征程 创造新伟业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2022年治国理政述评

  2022年,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迎难而上、砥砺前行,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项事业扎实推进。

  2022年,极为重要的一年。我们胜利召开党的二十大,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描绘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开启了充满光荣和梦想的新的远征。

  扬帆远航再出发

  “百年成就无比辉煌,百年大党风华正茂。我们完全有信心有能力在新时代新征程创造令世人刮目相看的新的更大奇迹。”——习近平

  历史,再一次书写伟大的时刻。

  2022年10月16日至22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胜利召开。这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庄严宣示: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新时代新征程,开启新的奋斗篇章——

  2022年1月26日,汾河两岸瑞雪纷飞。

  习近平总书记冒着严寒来到山西省临汾市,进山村、访农户。在村民蔡文明家,总书记抚今追昔,感慨道,“过去我到农村,看到这样那样让人揪心的事儿,心里很是不安、难过。再看看我们现在的农村,面貌完全改变了,吃的穿的用的都不一样了”。

  习近平总书记对村民们说:“下一步,我们要走的路还很长,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了,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已经开启,我们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迈上新征程,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高瞻远瞩,领航定向。

  2022年初,党的二十大文件起草组成立,习近平总书记担任组长,鲜明提出起草党的二十大报告要全面把握我国发展面临的新的战略机遇、新的战略任务、新的战略阶段、新的战略要求、新的战略环境。

  2022年全国两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五个必由之路”重大论断,阐述我国发展仍具有的“五个战略性有利条件”,深刻揭示新时代我们为什么成功、未来我们怎样继续成功。

  4月,海南;6月,四川、湖北;7月,新疆;8月,辽宁……

  密集的地方考察调研中,从着力打造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到开辟经济发展的新领域新赛道,再到深入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一系列面向未来的重要观点和重大论断。

  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专题研讨班上指出,党的二十大要对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两步走战略安排进行宏观展望,重点部署未来5年的战略任务和重大举措。

  新时代新征程,擘画新的宏伟蓝图——

  “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郑重宣示。

  总结过去5年工作和新时代10年伟大变革的重大意义,阐述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的重大问题,阐释中国式现代化的五大特征、九条本质要求和前进道路上必须牢牢把握的五条重大原则,全面部署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各方面工作,强调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全面从严治党……

  党的二十大报告是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是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

  党的二十大召开期间,习近平总书记来到他所在的广西代表团,同大家一起讨论二十大报告。

  谈成就、说体会、提建议,从发展茶产业,到保护好桂林山水,再到产业工人成长进步,代表们在讨论中饱含着信任、充满了信心、凝聚起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要牢牢把握过去5年工作和新时代10年伟大变革的重大意义,牢牢把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牢牢把握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任务,牢牢把握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重要要求,牢牢把握团结奋斗的时代要求。

  “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要在党的旗帜下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号巨轮乘风破浪、扬帆远航。”总书记话语铿锵。

  新时代新征程,创造新的历史伟业——

  2022年10月23日,人民大会堂金色大厅。万众期盼中,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当选新一届中共中央总书记的习近平,带领其他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

  坚强核心引领壮阔征程。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掌舵领航,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百年大党必将用新的伟大奋斗创造新的历史伟业。

  踔厉奋发,勇毅前行。

  党的二十大闭幕后不到一周,习近平总书记带领新当选的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来到延安,瞻仰延安革命纪念地,重温革命战争时期党中央在延安的峥嵘岁月,缅怀老一辈革命家的丰功伟绩,宣示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赓续红色血脉、传承奋斗精神,在新的赶考之路上向历史和人民交出新的优异答卷的坚定信念。

  叩开历史的厚重大门,习近平总书记深有感触:“无论我们将来物质生活多么丰富,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一定不能丢,脚踏实地、苦干实干,集中精力办好自己的事情,把国家和民族发展放在自己力量的基点上。”

  在南沟村,习近平总书记走进果园,了解苹果收成和当地苹果产业发展情况。总书记语重心长地说,现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个百年目标已经实现,绝对贫困问题解决了,老乡们过上了好日子,但还要继续努力往前走,让生活越来越美好。

  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习近平总书记发出伟大号召:“让我们踏上新征程,向着新的奋斗目标,出发!”

  新时代新征程上,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正以昂扬奋进的精神状态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风雨同舟向前进

  “坚持把国家和民族发展放在自己力量的基点上、把中国发展进步的命运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习近平

  2022年2月4日,立春之日。“一朵雪花”照亮“双奥之城”北京。

  作为新冠疫情发生以来首次如期举办的全球综合性体育盛会,“无与伦比”的北京冬奥会、“精彩非凡”的冬残奥会,兑现了我们对国际社会的庄严承诺,令世界惊叹“这就是奇迹”。

  面对疫情反复延宕和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环境,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带领中国交出一份又一份世所瞩目的精彩答卷。

  这一份份载入史册的答卷,体现着强烈的责任担当——

  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因时因势、科学决策,准确把握疫情形势变化,及时作出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习近平总书记高瞻远瞩、科学果断,彰显着人民领袖的责任担当。

  面对一场场严峻复杂的抗疫大战、经历一次次艰苦卓绝的历史大考,我们以防控战略的稳定性、防控措施的灵活性,有效应对疫情形势的不确定性,稳扎稳打、步步为营,赢得了优化防控措施的主动。

  “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2022年11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优化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

  12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这次会议强调:“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次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公布优化落实疫情防控的“新十条”。

  惊涛骇浪中把舵导向,大战大考前运筹帷幄。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坚定不移开展抗击疫情斗争,始终牢牢把抗疫的战略主动权握在手中,最大程度保障了亿万人民的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创造了生产生活条件和投资发展环境,最大程度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这一份份载入史册的答卷,闪耀着高超的政治智慧——

  防疫关乎生命,发展关乎生计。如何统筹好这对看似不可调和的矛盾,是摆在世界各国面前的一道难题。

  2022年,国际环境复杂严峻,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持续显现,多重超预期因素冲击陡然增加。

  “要保持战略定力,坚持稳中求进,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采取更加有效措施,努力用最小的代价实现最大的防控效果,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习近平总书记2022年3月17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的讲话,用三个“最”字表明我国坚决打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之战的决心和信心。

  察大势、把方向,应变局、开新局。

  针对市场主体遇到的发展困难,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稳住市场主体,对受疫情严重冲击的行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施一揽子纾困帮扶政策;

  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明确要坚持全国一盘棋,确保交通物流畅通,确保重点产业链供应链、抗疫保供企业、关键基础设施正常运转;

  把稳就业、稳物价、保民生作为必须守好的底线,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稳定和扩大就业,组织好重要民生商品供应,保障城市核心功能运转;

  ……

  在关键时出手,于要害处发力。从稳住市场主体、稳住市场预期到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经济循环,各项政策靠前发力,最大程度稳住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盘。

  发展和安全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

  习近平总书记以深刻的忧患意识和深远的战略眼光,创造性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强调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发展安全两件大事,在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中增强忧患意识,树立底线思维,在斗争中维护国家尊严和核心利益,牢牢掌握了我国发展和安全主动权。

  粮食安全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

  2022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粮食安全这个问题上不能有丝毫麻痹大意”;

  4月,习近平总书记到海南考察,第一站就来到三亚市崖州湾种子实验室,进一步指出“中国人的饭碗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就必须把种子牢牢攥在自己手里”。

  将能源安全作为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强调要“夯实国内能源生产基础,保障煤炭供应安全”;

  坚持科技自立自强,“把科技的命脉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在科技自立自强上取得更大进展,不断提升我国发展独立性、自主性、安全性”;

  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军战略、科技强军战略,扭住能打仗、打胜仗这个强军之要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开创新时代全民国防教育工作新局面;

  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反制措施,坚决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有力打击外部势力干涉和“台独”分裂行径;

  ……

  牢牢掌握竞争和发展的主动权,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不断推进。

  这一份份载入史册的答卷,彰显着宏阔的战略格局——

  越是形势严峻、任务艰巨,越要坚定高质量发展的信心和决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无论国际风云如何变幻,我们都要坚定不移做好自己的事情,不断做强经济基础,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综合国力。”

  2022年4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作出重要战略部署,强调“优化基础设施布局、结构、功能和发展模式,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打下坚实基础”。

  这一既利当前、又谋长远的战略部署,对保障国家安全,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推动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发布,以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贯彻落实《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破除妨碍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和商品服务流通的体制机制障碍;《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对实施扩大内需战略进行长远谋划……一个个重大战略、一项项重要谋划,疏通高质量发展的经脉。

  胸怀大局大势,把握有利条件。

  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稳步推进,筑牢区域协调发展的基石;21个自贸试验区覆盖东西南北中、海南自贸港扬帆起航,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蹄疾步稳……改革持续深化,积蓄发展动能、激活发展优势、释放发展潜力。

  这一份份载入史册的答卷,饱含着深厚的民生情怀——

  治国有常,利民为本。

  “必须坚持人民至上”“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明确为必须牢牢把握的五条重大原则之一。

  “共产党就是给人民办事的,就是要让人民的生活一天天好起来,一年比一年过得好。”习近平总书记对民生改善始终念兹在兹。

  在2022年世界经济论坛视频会议演讲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论遇到什么困难,我们都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赴四川考察期间,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叮嘱,“要高效做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坚决克服目前经济发展面临的一些困难,做好就业、社会保障、贫困群众帮扶等方面的工作”。

  在湖北武汉考察时,习近平总书记语重心长,“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想办法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确保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少受影响”。

  老有所养和幼有所育,关系千家万户。

  7月13日,走进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固原巷社区,习近平总书记看望银发耄耋老人,祝福他们“幸福生活日久天长”。一个多月后,到辽宁沈阳市皇姑区三台子街道牡丹社区,习近平总书记再次重点询问老人孩子的情况,强调“对老年人的服务要跟上”“对孩子们的养育和培养等工作要加强”。

  就业是民生之本。2022年,我国高校毕业生达1076万人,创历史新高。

  在四川考察时,习近平总书记专程来到宜宾学院,向教师、学生、企业负责人了解企业招工的需求和毕业生签约率等情况。

  物有甘苦,尝之者识;道有夷险,履之者知。

  “成绩殊为不易,值得倍加珍惜”。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梳理了这极不平凡一年所取得的成就。

  2022年前11个月,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145万人,完成1100万人的全年目标任务;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8%,货物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长8.6%;在全球通胀压力高企的背景下,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温和上涨2%;粮食产量连续8年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预计全年经济总量超过120万亿元……就业稳、物价稳,粮食安全、能源安全和人民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经济社会大局保持稳定。

  壮丽神州大地:国产大飞机C919振翅蓝天,超9000米石油深井鸣笛开钻,中国空间站闪耀太空……

  最暖人间烟火:重大工程有序推进,工厂车间加快复工复产,港口码头吞吐不断,超市商场物丰价稳……岁末年初的中国,社会复苏,希望萌动。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引领下,人们对未来充满信心与憧憬。

  淬火成钢赶考路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习近平

  延安杨家岭,毛泽东同志旧居墙上,悬挂着一张已经发黄的照片。那是1945年夏,毛泽东到机场迎接前来考察的黄炎培一行。

  2022年10月27日,正在这里瞻仰革命圣地的习近平总书记走进窑洞,细致端详照片,思考着“窑洞对”提出的历史之问。

  延安时期,面对黄炎培提出的如何跳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率的问题,毛泽东给出了第一个答案,就是“让人民来监督政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给出了第二个答案,这就是自我革命。

  2022年1月18日,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明“第一个答案”和“第二个答案”的内在统一:“一百年来,党外靠发展人民民主、接受人民监督,内靠全面从严治党、推进自我革命,勇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勇于刀刃向内、刮骨疗毒,保证了党长盛不衰、不断发展壮大。”

  以史为鉴、开创未来,永葆初心、接续奋斗。

  一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强烈的历史自觉、历史主动,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开辟百年大党自我革命新境界。

  淬炼自我革命锐利思想武器——

  2022年1月11日,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礼堂。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举行。

  面对党内的“关键少数”,习近平总书记结合党的百年历史,深入阐述了五个问题,其中第一个,是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

  “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之‘矢’去射新时代中国之‘的’,继续推进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

  9个多月后,河南安阳殷墟博物馆,习近平总书记仔细观摩青铜器、玉器、甲骨文等出土文物。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党创新理论的‘根’,我们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根本途径是‘两个结合’。”习近平总书记一语中的。

  思想建党、理论强党。

  党的二十大报告就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为我们党不断推进党的理论创新指明了方向。

  从“两个结合”到“六个坚持”,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不断谱写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篇章。

  锻造勇于自我革命的干部队伍——

  2022年8月30日,人民大会堂。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隆重举行,习近平总书记亲切会见受表彰代表。

  热烈的掌声中,总书记走到代表们中间,同大家亲切交流并合影留念,勉励他们牢记使命责任、勇于担当作为。

  这是首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开展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有一支政治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具备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干部队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亮出优与劣的标尺、明晰上与下的准绳,激励广大干部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

  修订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着力解决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切实抓好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党中央以高标准严要求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执政骨干队伍,凝聚干事创业正能量。

  “党没有自己的利益,党的领导干部更不应该有自己的私利”。2022年4月11日,海南五指山市水满乡毛纳村,面对围在身边的乡亲们,习近平总书记话语坚定。

  打好自我革命攻坚战、持久战——

  “必须始终保持正视问题的勇气和刀刃向内的坚定,坚决割除毒瘤、清除毒源、肃清流毒,以党永不变质确保红色江山永不变色。”

  2022年6月17日,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就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进行第四十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告诫全党,反腐败斗争“极其复杂、极其艰难,容不得丝毫退让妥协”。

  同一天,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关于十九届中央第八轮巡视金融单位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这是中央政治局会议首次听取巡视整改情况汇报。

  一个多月后,随着十九届中央第九轮巡视完成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等单位的反馈,十九届中央巡视全覆盖任务圆满收官。

  “凸显了我们党勇于自我革命的鲜明品格,体现了党内监督无例外的坚定立场”。2022年7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关于十九届中央第九轮巡视情况的综合报告》。

  政贵有恒,治须有常。

  2022年,中央八项规定出台迎来十周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上率下、正风肃纪,推进全党作风建设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

  党的二十大闭幕仅3天,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会议的一项重要议程,是审议《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

  “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的堤坝,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一年来,广大党员严守纪律红线,带头践行新风正气,带动全社会敦风化俗。

  “四大考验”“四种危险”将长期存在。党的二十大上,习近平总书记向全党发出号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决不能有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

  “我们党作为世界上最大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要始终赢得人民拥护、巩固长期执政地位,必须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

  立心铸魂、强基固本、激浊扬清……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显著增强,不断焕发生机活力,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2022年初秋时节,辽沈大地千里沃野,一派锦绣风光。

  习近平总书记赴辽宁考察调研期间,专门走进牡丹社区,“看看老小区有什么新模样”。

  展板上一幅幅照片,展现着这里的旧貌新颜。近年来,经过改造,这个居住着3000多户居民的典型老旧小区,已成为远近闻名的基层治理示范社区。

  “我们党是为人民服务、为人民造福的党。把老百姓关心的事一件件办好,是共产党人的共同心愿。”习近平总书记的话语饱含深情,“社区党组织要牢记党的宗旨,加强和改进社区工作,要让老百姓体会到,中国共产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始终在人民身边。”

  风雨不动安如山,赖有砥柱立中流。

  在新疆考察期间,强调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寄望共青团始终成为紧跟党走在时代前列的先进组织;在给中国国家博物馆老专家的回信中,号召大家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旗帜鲜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为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踏上新的赶考之路,走过百年奋斗历程的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有力,正团结带领亿万人民向着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勇毅前行。

  天下为公行大道

  “中国人民愿同世界人民携手开创人类更加美好的未来!”——习近平

  “中国发展离不开世界,世界发展也需要中国。”

  2022年10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当选连任后首次同中外记者见面时的论断,既是对历史的深刻总结,更是对未来的郑重宣示。

  四季交替中,总有一种洞见穿越时空。时光,镌刻下现代化征程上东方大国的奋进步伐,也见证着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绘就波澜壮阔的前行图景。

  初春,蕴育穿云破雾的生生希望——

  2022年2月初,北京冬奥会开幕的日子里,习近平主席迎来一位又一位国际贵宾。会见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习近平主席以“船”为喻,分享对世界大势的看法:

  “面对各种紧迫全球性挑战,加强团结合作,共同坐上新时代的‘诺亚方舟’,人类才会有更加美好的明天。”

  “船”之喻,在这两位老朋友11月于印尼巴厘岛的会面中再次提及。谈到上次见面后世界上“又发生了不少事情”,习近平主席的话意味深长:

  “我们必须以人类前途命运为重,同舟共济,共克时艰”“我坚信,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历史潮流仍然不可阻挡,人类的前途是光明的”。

  新冠疫情反复延宕,地缘政治局势紧张,经济复苏困顿乏力,粮食、能源等多重危机凸显……回望变乱交织的这一年,“人类向何处去”的未来之问,从未如此迫切。

  “冲出迷雾走向光明,最强大的力量是同心合力,最有效的方法是和衷共济”“团结就是力量,分裂没有出路”……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着眼全人类共同利益,习近平主席高高举起人类命运共同体旗帜,为动荡变革的世界不断注入信心与力量——

  领导中国成功举办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向各国人民发出“一起向未来”的热情呼唤;在博鳌亚洲论坛首次提出全球安全倡议,为弥补安全赤字贡献国际公共产品,得到70多个国家赞赏支持;着眼人类永续发展,呼吁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推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取得里程碑式成果……

  仲夏,见证互利合作的热潮涌起——

  6月下旬,习近平主席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期间主持首次全球发展高层对话会,吸引众多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参与。会上,习近平主席宣布一系列落实全球发展倡议、推进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重大举措,受到与会各方热情称赞。

  不到5个月后,北京钓鱼台国宾馆。密集的快门声中,全球发展促进中心正式揭牌。推动中国国际发展合作统筹资源、协调行动,有了一个重要平台。

  面对全球发展事业遭遇前所未有的逆风,习近平主席推动将各国发展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发展放在突出位置,为共创普惠平衡、协调包容、合作共赢、共同繁荣的发展格局汇聚更多共识、凝聚更大合力。100多个国家和包括联合国在内多个国际组织支持倡议,近70个国家加入“全球发展倡议之友小组”。

  以人民之心为心,以天下之利为利。在习近平主席亲自引领推动下,中国坚定传递“以自身新发展为世界提供新机遇”的诚意决心——

  连续多年举办进博会、广交会、服贸会、消博会,一场场中国搭台的“东方之约”,践行“开放的大门将越开越大”的坚定诺言;

  从推动持续放宽外资准入、不断改善营商环境,到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积极推进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在做好自身发展“答卷”的同时,激活世界经济的一池春水;

  从中欧班列开行数量再创新高,到匈塞铁路、克罗地亚跨海大桥有效改善当地交通,源自中国、惠及世界的“一带一路”合作捷报频传,为实现发展大联动、成果大共享注入强大动力;

  ……

  在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阔步前行的中国,始终把自身发展置于人类发展的宏阔坐标系中,始终把中国人民利益同各国人民共同利益结合起来。

  金秋,收获深耕细作的累累硕果——

  党的二十大闭幕后不久,10月30日至11月4日,一周之内,越南、巴基斯坦、坦桑尼亚、德国四国领导人接踵访华。欢迎仪式、会见会谈、见证合作文件签署……一系列外事活动密集进行。天安门广场上,人们听到了久违的21响礼炮声。

  而在二十大开幕前一个月,习近平主席赴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新冠疫情以来首次出访取得圆满成功。

  “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深化拓展平等、开放、合作的全球伙伴关系,致力于扩大同各国利益的汇合点”——在二十大报告中,人们读懂了新征程上中国外交谋篇布局的现实逻辑。

  这一年,中美元首实现三年来首次线下会晤;中俄元首以多种方式保持沟通;中欧领导人频密通话和会晤;周边命运共同体建设迈出坚实步伐;与发展中国家真实亲诚的团结合作扎实推进……中国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外交布局愈发成熟完善。

  一年来,习近平主席出席2022年世界经济论坛视频会议、上海合作组织撒马尔罕峰会、二十国集团巴厘岛峰会、亚太经合组织曼谷会议等多场重要多边外交活动,3次出访国外,与各国朋友以电话、视频、信函等方式密切联系……一次次微笑握手、一番番坦诚交流,彰显新时代中国自信从容的气度、海纳百川的胸怀,也让世界深刻感知:中国是胸怀天下的中国,是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进步力量。

  广交天下朋友、共行天下大道。一个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赢得越来越多理解、尊重与支持。

  冬日,记录开拓进取的坚实步伐——

  12月初,沙漠绿洲利雅得,迎来期盼已久的喜雨。习近平主席抵达这里,出席首届中国-阿拉伯国家峰会、首届中国-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峰会并对沙特进行国事访问,受到东道国最高礼遇欢迎。

  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对阿拉伯世界规模最大、规格最高的外交行动。观察人士评论称,面对国际风云变幻,阿拉伯国家同中国团结协作、携手同行,根本就在于中国对待阿拉伯国家“真心实意、客观公正”,在于中国外交“天下为公”的价值取向。

  这样的遵循,始终如一;这样的行动,扎实坚定:

  不畏霸权霸道霸凌,在台湾、涉疆、涉港、涉藏等问题上坚决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秉持公道正义,为推动乌克兰危机和阿富汗、巴勒斯坦等热点问题解决发挥建设性作用;在“文明冲突”的喧嚣鼓噪中,倡导守护世界文明多样性,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尊重各国人民自主选择发展道路的权利……

  站在历史正确一边、站在人类文明进步一边。在同世界相互交融、相互成就的奋斗史诗中,中国世界和平建设者、全球发展贡献者、国际秩序维护者的形象愈发鲜明。人们从中国声音、更从中国行动中真切感悟:中国式现代化不是传统大国崛起的翻版,更不是国强必霸的再版,而是造福中国、利好世界的正道。

  “我们所处的是一个充满挑战的时代,也是一个充满希望的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坚定有力的话语,展现着一个阔步迈向世界舞台中央大国的担当与情怀,“中国人民愿同世界人民携手开创人类更加美好的未来!”

  旭日东升,新年第一缕曙光普照神州。新的伟大征程,从脚下向未来延伸。

  我们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坚定信心、同心同德,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辉彼岸进发,必将以新的伟大奋斗创造新的伟业!

  (新华社北京1月1日电 记者霍小光、张旭东、张晓松、赵超、杨依军、胡浩、安蓓、张辛欣、丁小溪、王宾)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02日 01版)

凤凰快三

中国共产党章程******

  新华社北京10月26日电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22年10月22日通过)

总纲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马克思列宁主义揭示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它的基本原理是正确的,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中国共产党人追求的共产主义最高理想,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充分发展和高度发达的基础上才能实现。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走中国人民自愿选择的适合中国国情的道路,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必将取得最终的胜利。

  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创立了毛泽东思想。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在毛泽东思想指引下,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经过长期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斗争,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中国成立以后,顺利地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发展了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和文化。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实现全党工作中心向经济建设的转移,实行改革开放,开辟了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时期,逐步形成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路线、方针、政策,阐明了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基本问题,创立了邓小平理论。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当代中国实践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毛泽东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引导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不断前进。

  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加深了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和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认识,积累了治党治国新的宝贵经验,形成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反映了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

  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新的发展要求,深刻认识和回答了新形势下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重大问题,形成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重大成果,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科学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等重大时代课题,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继承和发展,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是党和人民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发展。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了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全党同志要倍加珍惜、长期坚持和不断发展党历经艰辛开创的这条道路、这个理论体系、这个制度、这个文化,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为实现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这三大历史任务,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始终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自己的初心使命,历经百年奋斗,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人民的前途命运,开辟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确道路,展示了马克思主义的强大生命力,深刻影响了世界历史进程,锻造了走在时代前列的中国共产党。经过长期实践,积累了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理论创新、坚持独立自主、坚持中国道路、坚持胸怀天下、坚持开拓创新、坚持敢于斗争、坚持统一战线、坚持自我革命的宝贵历史经验,这是党和人民共同创造的精神财富,必须倍加珍惜、长期坚持,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

  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在原本经济文化落后的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需要上百年的时间。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从我国的国情出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由于国内的因素和国际的影响,阶级斗争还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但已经不是主要矛盾。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任务,是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逐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并且为此而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方面和环节。必须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基本经济制度,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在生产发展和社会财富增长的基础上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都要把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作为总的出发点和检验标准,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必须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协调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新时代新征程,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是,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社会主义事业中,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其他各项工作都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要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的作用,充分发挥人才作为第一资源的作用,充分发挥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第一动力的作用,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国民经济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发展。

  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这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的立国之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整个过程中,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

  坚持改革开放,是我们的强国之路。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要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从根本上改革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此相适应,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和其他领域的改革。要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改革开放应当大胆探索,勇于开拓,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在实践中开创新路。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建立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权利。尊重和保障人权。广开言路,建立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制度和程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法律实施工作,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实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民族自尊、自信和自强精神,抵御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扫除各种社会丑恶现象,努力使我国人民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人民。对党员要进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大力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事业,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和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原则,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坚决打击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危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犯罪活动和犯罪分子,保持社会长期稳定。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增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着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中国共产党坚持对人民解放军和其他人民武装力量的绝对领导,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加强人民解放军的建设,坚持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强军、人才强军、依法治军,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把人民军队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军队,切实保证人民解放军有效履行新时代军队使命任务,充分发挥人民解放军在巩固国防、保卫祖国和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

  中国共产党维护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积极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团结信教群众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中国共产党同全国各民族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团结在一起,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各民族的爱国力量团结在一起,进一步发展和壮大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组成的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不断加强全国人民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的团结。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促进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坚决反对和遏制“台独”,完成祖国统一大业。

  中国共产党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积极发展对外关系,努力为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争取有利的国际环境。在国际事务中,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坚持正确义利观,维护我国的独立和主权,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人类进步,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推动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发展我国同世界各国的关系。不断发展我国同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关系,加强同发展中国家的团结与合作。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按照独立自主、完全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原则,发展我党同各国共产党和其他政党的关系。

  中国共产党要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紧密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弘扬坚持真理、坚守理想,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不怕牺牲、英勇斗争,对党忠诚、不负人民的伟大建党精神,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不断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使我们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成为领导全国人民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前进的坚强核心。党的建设必须坚决实现以下六项基本要求:

  第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党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并且毫不动摇地长期坚持下去。必须把改革开放同四项基本原则统一起来,全面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反对一切“左”的和右的错误倾向,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必须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第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党的思想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全党必须坚持这条思想路线,积极探索,大胆试验,开拓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在实践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

  第三,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全党必须增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培养和造就大批堪当时代重任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聚天下英才而用之,从组织上保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贯彻落实。

  第四,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党风问题、党同人民群众联系问题是关系党生死存亡的问题。党在自己的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第五,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它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必须实行正确的集中,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全党的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保证党的决定得到迅速有效的贯彻执行。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党在自己的政治生活中正确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原则问题上进行思想斗争,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努力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第六,坚持从严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新形势下,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要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贯穿于管党治党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依规治党、标本兼治,不断健全党内法规体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组织性纪律性,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不断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党必须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必须集中精力领导经济建设,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同心协力,围绕经济建设开展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党必须实行民主的科学的决策,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党的组织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发挥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党必须保证国家的立法、司法、行政、监察机关,经济、文化组织和人民团体积极主动地、独立负责地、协调一致地工作。党必须加强对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群团组织的领导,使它们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充分发挥作用。党必须适应形势的发展和情况的变化,完善领导体制,改进领导方式,增强执政能力。共产党员必须同党外群众亲密合作,共同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

第一章 党员

  第一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二条 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第三条 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历史,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违反党的原则的言行和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第四条 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第五条 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

  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

  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

  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第六条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第七条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应当认真教育和考察。

  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也同正式党员一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的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第八条 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第九条 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要求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劝党员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如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二章 党的组织制度

  第十条 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一)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二)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三)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四)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五)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六)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第十一条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的选举,如果发生违反党章的情况,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调查核实后,应作出选举无效和采取相应措施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

  第十二条 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在必要时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大问题。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

  第十三条 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

  在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可以派出代表机关。

  第十四条 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在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实现巡视全覆盖。

  中央有关部委和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巡视工作。

  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

  第十五条 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对同下级组织有关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在通常情况下,要征求下级组织的意见。要保证下级组织能够正常行使他们的职权。凡属应由下级组织处理的问题,如无特殊情况,上级领导机关不要干预。

  第十六条 有关全国性的重大政策问题,只有党中央有权作出决定,各部门、各地方的党组织可以向中央提出建议,但不得擅自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

  党的下级组织必须坚决执行上级组织的决定。下级组织如果认为上级组织的决定不符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可以请求改变;如果上级组织坚持原决定,下级组织必须执行,并不得公开发表不同意见,但有权向再上一级组织报告。

  党的各级组织的报刊和其他宣传工具,必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第十七条 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党员个人代表党组织发表重要主张,如果超出党组织已有决定的范围,必须提交所在的党组织讨论决定,或向上级党组织请示。任何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如遇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作出决定时,事后要迅速向党组织报告。不允许任何领导人实行个人专断和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

  第十八条 党的中央、地方和基层组织,都必须重视党的建设,经常讨论和检查党的宣传工作、教育工作、组织工作、纪律检查工作、群众工作、统一战线工作等,注意研究党内外的思想政治状况。

第三章 党的中央组织

  第十九条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如无非常情况,不得延期举行。

  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第二十条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

  (二)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

  (四)修改党的章程;

  (五)选举中央委员会;

  (六)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十一条 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职权是: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部分成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的数额,不得超过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出的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各自总数的五分之一。

  第二十二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地改变。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由全国代表大会决定。中央委员会委员出缺,由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

  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

  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

  第二十三条 党的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

  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

  中央书记处是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成员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提名,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

  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负责召集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并主持中央书记处的工作。

  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由中央委员会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

  每届中央委员会产生的中央领导机构和中央领导人,在下届全国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继续主持党的经常工作,直到下届中央委员会产生新的中央领导机构和中央领导人为止。

  第二十四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党组织,根据中央委员会的指示进行工作。中央军事委员会负责军队中党的工作和政治工作,对军队中党的组织体制和机构作出规定。

第四章 党的地方组织

  第二十五条 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大会,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代表大会,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委员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决定,并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第二十六条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和审查同级委员会的报告;

  (二)审查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本地区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

  (四)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选举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十七条 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

  党的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三年以上的党龄。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由它选举的委员会的任期相应地改变。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分别由上一级委员会决定。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出缺,由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同级党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本地方的工作,定期向上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十八条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在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委员会职权;在下届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继续主持经常工作,直到新的常务委员会产生为止。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定期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

  第二十九条 党的地区委员会和相当于地区委员会的组织,是党的省、自治区委员会在几个县、自治县、市范围内派出的代表机关。它根据省、自治区委员会的授权,领导本地区的工作。

第五章 党的基层组织

  第三十条 企业、农村、机关、学校、医院、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第三十一条 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三十二条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它的基本任务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第三十三条 街道、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村、社区党组织,统一领导本地区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

  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社会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引领服务群众,推动事业发展。

  实行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同时保证行政领导人充分行使自己的职权。

  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不领导本单位的业务工作。

  第三十四条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第六章 党的干部

  第三十五条 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要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党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干部,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反对任人唯亲,努力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党重视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干部,特别是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积极推进干部制度改革。

  党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

  第三十六条 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模范地履行本章程第三条所规定的党员的各项义务,并且必须具备以下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水平,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第三十七条 党员干部要善于同党外干部合作共事,尊重他们,虚心学习他们的长处。

  党的各级组织要善于发现和推荐有真才实学的党外干部担任领导工作,保证他们有职有权,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第三十八条 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无论是由民主选举产生的,或是由领导机关任命的,他们的职务都不是终身的,都可以变动或解除。

  年龄和健康状况不适宜于继续担任工作的干部,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退、离休。

第七章 党的纪律

  第三十九条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

  第四十条 党的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直至纪律处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处分、组织调整成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手段,严重违纪、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

  党内严格禁止用违反党章和国家法律的手段对待党员,严格禁止打击报复和诬告陷害。违反这些规定的组织或个人必须受到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追究。

  第四十一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留党察看最长不超过两年。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经过留党察看,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当恢复其党员的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党籍。

  开除党籍是党内的最高处分。各级党组织在决定或批准开除党员党籍的时候,应当全面研究有关的材料和意见,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

  第四十二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如果涉及的问题比较重要或复杂,或给党员以开除党籍的处分,应分别不同情况,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直接决定给党员以纪律处分。

  对党的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给以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后,报党中央批准。对地方各级党的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给以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应由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并报它的同级党的委员会备案。

  对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给以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必须由本人所在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决定。在全体会议闭会期间,可以先由中央政治局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处理决定,待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对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上述处分,必须经过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审议,由这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严重触犯刑律的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中央政治局决定开除其党籍;严重触犯刑律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同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开除其党籍。

  第四十三条 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应当实事求是地查清事实。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如果本人对处分决定不服,可以提出申诉,有关党组织必须负责处理或者迅速转递,不得扣压。对于确属坚持错误意见和无理要求的人,要给以批评教育。

  第四十四条 党组织如果在维护党的纪律方面失职,必须问责。

  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应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作出进行改组或予以解散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第八章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

  第四十五条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上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加强对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同级党的委员会相同。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报党的中央委员会批准。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由同级党的委员会通过,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的基层委员会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还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由它的上一级党组织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纪律检查委员。

  党的中央和地方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同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按照规定向有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纪律检查组组长参加驻在单位党的领导组织的有关会议。他们的工作必须受到该单位党的领导组织的支持。

  第四十六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把处理特别重要或复杂的案件中的问题和处理的结果,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同时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委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可以先进行初步核实,如果需要立案检查的,应当在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的同时向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涉及常务委员的,报告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由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进行初步核实,需要审查的,由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它的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第四十七条 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检查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并且有权批准和改变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于案件所作的决定。如果所要改变的该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已经得到它的同级党的委员会的批准,这种改变必须经过它的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如果对同级党的委员会处理案件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请求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予以复查;如果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或它的成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情况,在同级党的委员会不给予解决或不给予正确解决的时候,有权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协助处理。

第九章 党组

  第四十八条 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可以成立党组。党组发挥领导作用。党组的任务,主要是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做好干部管理工作;讨论和决定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和发展党员、处分党员等重要事项;团结党外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

  第四十九条 党组的成员,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组织决定。党组设书记,必要时还可以设副书记。

  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它成立的党组织领导。

  第五十条 在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的领导机关中,可以建立党委,党委的产生办法、职权和工作任务,由中央另行规定。

第十章 党和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关系

  第五十一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团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共青团中央委员会受党中央委员会领导。共青团的地方各级组织受同级党的委员会领导,同时受共青团上级组织领导。

  第五十二条 党的各级委员会要加强对共青团的领导,注意团的干部的选拔和培训。党要坚决支持共青团根据广大青年的特点和需要,生动活泼地、富于创造性地进行工作,充分发挥团的突击队作用和联系广大青年的桥梁作用。

  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下各级委员会书记,企业事业单位的团委员会书记,是党员的,可以列席同级党的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的会议。

 第十一章 党徽党旗

  第五十三条 中国共产党党徽为镰刀和锤头组成的图案。

  第五十四条 中国共产党党旗为旗面缀有金黄色党徽图案的红旗。

  第五十五条 中国共产党的党徽党旗是中国共产党的象征和标志。党的各级组织和每一个党员都要维护党徽党旗的尊严。要按照规定制作和使用党徽党旗。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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